视点!药店老板销售含“西地那非”壮阳药获刑

2023-07-04 17:29:25 来源:吉安县人民法院


(资料图片)

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案件,并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某茂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被告人梁某茂从药材市场采购了20盒“金玛咖”、10盒“金枪不倒”、5盒“伟哥”,放在其经营的药店销售。至2022年5月,被告人梁某茂已售出11盒“金玛咖”、2盒“金枪不倒”、4盒“伟哥”,共获利135元。经检测,被告人梁某茂销售的“金玛咖”、“金枪不倒”含西地那非成分,为有毒、有害食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茂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发后,被告人梁某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需经医生指导服用,但有些不法分子为追逐利润,无视法律存在,随意添加非法成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对食品药品采取最严格的执法标准。生产者、销售者在日常的经营中需恪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守社会责任,共同守护群众的食品安全。作为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切勿购买不正规的食品药品。

标签:

MORE >最新资讯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zhaofa.com.cn 版权所有   邮箱:434 922 62@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7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