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永定检察助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2023-06-09 14:25:54 来源:湖南法治报


(资料图)

讨薪现场。

近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组合拳,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积极为当事人搭建沟通协商平台。成功办理了沈某某等13名农民工申请支持起诉案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薪资5万余元。

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间,沈某某等13人受刘某某雇佣在张家界市某项目工地务工。直至工程完工后,刘某某并未足额支付沈某某等13人工资。刘某某出具《欠条》一份,承诺2023年3月底付清工资。但刘某某未按约定期限支付劳动报酬。虽经多次讨要,沈某某等13人始终没有拿到这笔钱,遂向永定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永定区检察院收到支持起诉申请书后,迅速启动支持起诉办案程序,本着“调解为先、诉讼断后”的原则,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了解案情后,积极做好两手准备:一是通过“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分别“沟通号脉”。在倾听农民工的诉求并疏导情绪的同时,联系欠薪方刘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释法说理,促成和解。二是耐心平复农民工代表激动情绪,提供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及解决对策,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

通过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向永定区检察院表达了和解的意愿。承办检察官随即抓住时机,组织刘某某与农民工代表到检察院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欠薪方刘某某对个别农民工的务工事实存在异议,经检察官现场核实并对刘某某阐明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相关法律规定,使其深刻认识到拖欠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经过4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某当场支付下欠工资总额的70%,承诺余款限期支付。沈某某等人表示部分农民工可以给予适当的支付期限,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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