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保护水生态一泓清水背后的检察力量

2023-06-16 11:58:16 来源:陕西日报

2022年5月,洋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利用快检实验检测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及朱鹮栖息地汉江水质(资料照片)。 受访者供图

盛夏时节,草木繁茂。“看,这里水变清了!”6月3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汉江源头宁强县玉带河,对一起水污染案件水质恢复情况“回头看”时,看到河水重现清澈。

汉中是长江最大支流汉江的发源地,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保护南水北调水源安全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


【资料图】

内外融通能动履职

筑牢水生态安全屏障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源头位于宁强县。工业园区内的排污管道由于缺乏维护,污水外泄至玉带河,不仅影响该区域水生态环境,而且危及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安全。”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

2022年7月,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在巡河过程中发现该线索。该院迅速采取行动,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走访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向监察机关移送涉案线索的方式,合力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筹措资金,对排污管道加强管理维护,聚力保护汉江源头水生态环境。

据了解,2020年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委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河长办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依托该机制,全市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联合巡查20余次,发现涉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余件,同向发力构建“共治都管”格局。

治理修复同向发力

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如何更好地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是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一直在探索的课题。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汉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石门水库一处岸坡上堆放着不少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影响周围环境,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安全构成威胁,于是,立案了该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我们已对该段倾倒、堆放的固废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修补了防护栏、设置了警示牌。”有关行政机关代表在该案庭审中表示,“没想到垃圾问题让我们成了被告,今后,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绝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

庭审后,检察院干警立即赶赴案件现场进行跟进调查,确认违法情形已全部消除,遂向法院撤回起诉。

这起案件是汉中市检察机关护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针对汉江干、支流重点流域水体污染、尾矿库、畜禽养殖污染、小水电站等问题,在全市部署开展多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相继出台《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对整改修复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工作办法(试行)》《汉中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公益修复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累计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500余件,通过办案,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污染河道70余公里、被污染水域40余亩,修复湿地5亩,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12处。

多元结合广泛发动

实现公益保护最大公约数

今年4月,勉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反映勉县九冶汉江大桥至二号桥段河道存在种植油菜的行为。该院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条线干警立即组成办案组融合办案,对群众反映问题展开调查。

汉江勉县段位于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以朱鹮等珍稀鸟类及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地水质为主要保护对象,对朱鹮等珍稀鸟类的繁殖栖息、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地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勉县九冶汉江大桥至二号桥段河道内确实存在围河造田、开垦河道种植油菜等农作物的问题。查清问题后,勉县人民检察院就河道内存在问题公开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在河道与湿地保护上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加强配合,依法履职。

4月底,该院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条线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开垦湿地种植农作物的行为进行处理,加强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目前,相关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据了解,为切实促进多方参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截至目前,招募公益保护志愿者125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335名,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117名,通过举办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和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260余人次参与检务活动,共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记者 张英 通讯员 刘杨 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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